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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期法治漳州沙龙在闽南师大举行

时间:2016-05-20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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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期法治漳州沙龙在闽南师大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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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深刻理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文件的时代意义,推进法治漳州建设进程,5月16日,由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法治漳州研究中心承办的第四期法治漳州沙龙在闽南师范大学举行。本次沙龙主题为“反贪污贿赂司法解释研讨”,研讨会吸引了来自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系统,漳州、泉州律师行业相关人员以及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师生共计50余人前来聆听。

第四期法治漳州沙龙在闽南师大举行

  中国网福建5月17日讯(通讯员 郑容坤)为深刻理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文件的时代意义,推进法治漳州建设进程,5月16日,由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法治漳州研究中心承办的第四期法治漳州沙龙在闽南师范大学举行。本次沙龙主题为“反贪污贿赂司法解释研讨”,研讨会吸引了来自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系统,漳州、泉州律师行业相关人员以及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师生共计50余人前来聆听。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文平、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胡亚金、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处处长、公诉处副处长郭荣龙、福建顺济律师事务所主任苏志松、福建南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林少辉、福建南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徐艳微等等出席了论坛并依次作解读发言。王文平副院长在发言中强调,两高出台的司法解释具有操作性强、社会共识性高的特点,能够有效形成反腐合力。胡亚金局长则围绕司法解释的变动背景、受贿入刑金额的提高、处罚的种类和力度以及诉讼时效对案件的影响等方面进行深入解读。

  与会人员还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立法目的、定罪量刑数额标准、事后情景界定等等颇有难度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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