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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成都锦江区“法治先锋”评选活动网络投票正式启动

时间:2017-02-06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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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成都1月13日电(刘晴、唐林柳)法治先锋,护航锦江。1月13日,2016年成都市锦江区“法治先锋”评选活动正式进入网络投票环节。即日起至1月20日(非工作日除外),公众可进入新华网四川频道专题页面投票。

  据悉,本次活动于2016年12月初启动,经过前期成都市锦江区各部门、街道推选,经过评选委员会综合评选,20名候选人脱颖而出进入网络投票阶段。网络投票结束后,评选委员会将根据评选方案,按照网络投票占比50%,专家委员会评选占比50%的比例,评选出最终的10名2016年锦江区“法治先锋”,传递锦江榜样力量。

  近年来,锦江区采取多种举措突出亮点,创新推进依法治区工作。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呈立体化矩阵分布,不仅创新了法治宣传“7+3”模式,创建了法治茶馆等宣传新阵地,打造“七位一体”建设依法治区宣传教育示范街区,还构建“上善锦江”检察文化体系。同时,注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发展,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计划,构建全区全媒体公益法治宣传矩阵。该区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治理和智慧治理,提升依法执政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司法公平正义,创新社会依法治理,开展全民学法用法,为“新经济高地、国际化城区”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法治实践的参与度、获得感。

  据了解,锦江区近年来先后获得“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国际安全社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国家级生态区”等荣誉。在推进法治建设的进程中,涌现出一批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弘扬法治精神产生积极作用和深远影响、得到社会肯定和广泛关注的人物。自2014年以来,该区持续举办法治先锋评选活动,深度挖掘法治先进典型事迹,彰显锦江法治榜样形象,全面助推法治锦江建设。

  此次活动以“法治先锋,护航锦江”为主题,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评选。为确保评选质量和整个评选活动的顺利开展,成都市锦江区依法治区办、区委宣传部联合新华网四川频道,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鼓励公众参与投票,真正把具有典型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法治先锋”评选出来。进入网络投票环节的20名候选人,即日起面向全网接受公众投票,网络投票结果将结合专家评审意见,最终产生评选结果。

  【投票规则】

  投票时间:2017年1月13日——2017年1月20日,每个工作日9:00——17:00;

  新华网四川频道投票专题:2016年锦江区“法治先锋”评选

  投票选项:投票时需一次选择10位候选人进行提交,每天每个IP可提交5次;

  相关说明:严禁刷票,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刷票”是指通过不正规手段(如雇用刷票公司)投票,反映为同一时间内票数急剧增加、每张票IP地址相同、投票人信息为空或者全部重复。投票截止后,主办方还会组织人工审核,确保投票公正公平。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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