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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学生非廉价劳力 无“义务”被“绑架”

时间:2016-04-29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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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评论员 彭辉  井冈山大学部分学生日前在微博和贴吧爆料,学校以“劳动周”名义强制要求学生义务去剧组跑龙套做群演,不参演就按旷课处理。不少大学生诉苦称,拍戏期间工作强度大,有风险无报酬;每餐都是咸菜馒头,导演还骂人;剧组服装不卫生,味道难闻,有学生穿上皮肤过敏……

  与招社会群演相比,强迫或“动员”学生去义务跑龙套,与不少地方爆出的学校强制安排的所谓“实习”一样,充满了争议。如果学校完全是出于学生社会实践的需要,即便附加一点强制性,似乎也可以理解。但值得一提的是,被强制要求去做群演的,是该大学体育、电信、机电、建工四个学院的学生,与表演专业并不“对口”。这样的义务“群演”,对于学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似乎都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八竿子打不着”的社会实践,何以成了学生的“义务”?

  在学生身上做文章,井冈山大学不是开创者,在利益面前,学校充当“包工头”的事情,这些年可谓频频曝光。学生的工作原本主要是学习,但在学校与企业的合作“大局”面前,双方为实现“共赢”,往往将学生推到最前线,成为这种“合作”下的廉价劳动力,或者,成为购买某类产品的“冤大头”。

  这些年,有关强迫学生买校服、强迫学生买教辅资料、“引导”学生买平板电脑等等之类的新闻,不绝如缕。前段时间,民办院校河北美院的学生更是卷入了一场征地拆迁的纠纷中,数千名学生被动员与村民“对峙”,充当学校的人肉盾牌。不按照学校和老师说的做,各种“小鞋”会直接奉上。无论小学、中学还是大学,都相继爆出过类似的情况。

  针对学生成为廉价劳动力的现象,教育部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规定首次提出顶岗实习学生报酬底线,避免“廉价劳动力”现象发生。规定明确禁止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职业院校如此,大学院校更应该如此,即便是为了学生好,也应该尊重学生意愿——更别说以“旷课”等相威胁,对学生进行“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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