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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淄博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考核得分出炉!

时间:2016-06-06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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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鼓励和引导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大做强做优,进一步增强诚信和品牌意识,按照《淄博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综合考核基本情况

    (一)考核开发企业基本情况。全市具有城市房地产开发资质的347家企业参加了综合考核,较2014年增加23家。其中一级资质企业5家,二级资质企业35家,三级资质企业55家,四级资质企业136家,暂定资质企业116家。347家开发企业合计注册资本138.37亿元,平均每家3976万元。

    (二)单项考核指标最高值情况。企业完成投资最高值18.16亿元,同比下降11.11%;商品房新开工面积最高值41.02万㎡,同比增长10.89%;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面积最高值37.84万㎡,同比下降0.53%;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最高值30.13万㎡,同比增长26.60%;缴纳税金最高值2.43亿元,同比增长20.30%。

    (三)单项考核数据情况。2015年,347家开发企业共计完成投资221.31亿元,同比下降24.75%,其中投资超过5亿元的企业8家,比2014年减少2家;商品房新开工面积417.99万㎡,同比下降50.32%,其中新开工面积超过10万㎡的企业10家,比2014年减少20家;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面积443.41万㎡,同比增长31.05%,有74个开发项目取得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比2014年增加15个;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464.80万㎡,同比增长11.10%,其中销售面积超过5万㎡的企业17家,比2014年减少4家;缴纳税金30.22亿元,同比增长10.37%,其中纳税超过1千万元的企业76家,比2014年增长12家;纳税超过亿元的企业3家,与2014年持平。

    二、综合考核反映出的主要特点

    (一)开发经营业绩有降有升。2015年,全市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同比下降24.75%,新开工面积同比下降50.32%,均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前几年市场发展偏热,投资、新开工面积屡创历史新高,推入市场待售的商品房迅速增加。但受多种因素影响,销售量并没有随之增长,导致待售库存面积快速增加,积压大量资金,进而影响企业正常经营,信心下降。这客观上也有利于将待售库存量降到相对合理水平,缓解供过于求的矛盾。与此相反,受国家一系列有利于销售的政策推动,全市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达到464.80万㎡,同比增长11.10%,销售量为2010年以来次新高,仅低于2013年。除了中小户型销售较好以外,2014年滞销的大户型销售也明显好转,反映改善性需求在加快入市。

    (二)中小房企生存空间收窄开发经营业绩考核分值前50位的企业,完成开发经营业绩占全市的57.37%,而剩余297家企业开发经营业绩仅占42.63%,行业发展集中度日趋明显。有82家企业没有开发投资,占企业总数的23.63%;有252家企业没有新开工项目,占企业总数的72.62%;有102家企业没有商品房销售,占企业总数的29.39%。这些企业资质等级大部分为四级及暂定,但也有部分三级资质,其中不乏开发资历较老的企业。

    (三)企业外出开发经营不甚理想。2015年,我市有15家开发企业在省内济南、青岛、威海、日照、滨州、聊城、潍坊、烟台、泰安、菏泽、德州、济宁以及河北省等地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完成投资10.51亿元,同比下降5.14%;新开工面积19.15万㎡,同比下降60.60%;商品房销售面积15.84万㎡,同比增长1.28%。外出企业普遍反映县级城市房地产市场回暖较慢,销售不理想。海景房等休闲度假项目受配套不齐全等制约,销售大不如前。

    (四)部分企业经营业绩与信用建设不匹配。从综合考核成绩看,部分企业开发经营业绩较为突出,但信用评价得分明显偏低。有258家企业信用评价考核得分为零分及以下,占企业总数的74.14%。违法开工建设、违规销售行为屡禁不止;因强行交房、延期交房、延期办证以及开发经营行为不规范等引发的投诉、上访事件时有发生。这些不良行为,没有引起企业足够重视,影响了行业整体形象,不利于维护良好市场发展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供给侧结构性管控。一是对储备开发用地较多、在建规模较大、库存积压严重、去化周期较长的区域,要大幅度减少甚至暂停房地产建设用地供应;二是开发条件尚不成熟,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难以与项目同步配套到位的地块,应适当推迟土地供应。对已出让土地,应加快完善与开发项目紧密关联的市政公用、教育、医疗、商业、文化、体育等配套设施,增强项目使用功能与宜居性能;三是对已出让未开发房地产建设用地,凡不符合市场需求的,应研究制定用途转换方案,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的开发建设,引导土地转型利用。

    (二)多措并举,加快消化库存。优先消化过量库存,是房地产开发行业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任务。一是各有关部门、机构要严格落实国家已出台的金融、税收、住房公积金等支持住房消费的政策,适度降低购房门槛;二是要把商品房“去库存”与棚户区、城中村、城边村改造相结合,大幅度提高货币化安置比重,引导被安置居民选购适宜的商品房。提高公共租赁住房发放租赁补贴比重,政府不再直接投资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改为收购符合条件的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帮助企业消化库存;三是开发企业要紧紧抓住“去库存”的难得机遇,积极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绝不能捂盘惜售、盲目涨价;四是要强化舆论导向,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我市“去库存”取得的明显成效,鼓励城乡居民积极购置商品房。

    (三)加强规律研究,防范市场风险。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主动加强城市发展规律、人口流动趋势研究,以“精明增长”“紧凑城市”的理念,科学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推动房地产发展由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提升转变,坚持有质量、有效益、风险可控的可持续发展;各开发企业必须清醒认识到,全市商品房供应已从绝对短缺过渡到相对过剩阶段,市场潜在的风险在不断增加,盲目开发、粗制滥造已成为过去式。对市场节奏、项目布局、规划设计、建设标准以及价格定位等一定要理性科学、把握到位。必须通过更精准的定位、更强的项目管理能力、更好的营销策略,坚持以“匠心”精神,精耕细作,努力为市场提供性价比更高,更符合需求的产品。

    附:淄博市2015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考核情况汇总表

    淄博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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