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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快递包裹贴广告要当心法律风险

时间:2016-07-16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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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是全球第一快递大国,2015年快递业务量突破200亿件。巨大的快递包裹投放量让“包裹上贴广告”的生意悄然兴起。据了解,中国法律法规上并没有禁止这种商业行为。

  快递企业在快递包裹上投放广告,看起来很有新意。而且,该举措可有效减轻快递企业经营成本,有助其在激烈的竞争中轻装上阵。长远来看,这一举措也能减缓快递价格上涨幅度,减轻消费者负担。但是,在推行快递包裹贴广告措施时,还应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尽到高度审查义务,避免产生法律风险。

  其实,在产品外包装、单据、包裹外表开辟出专门的广告位,并非快递企业首创。如,很多彩票背面均发布有公益广告或其他广告;公交车车身及拉手上覆盖有广告;飞机登机牌上有广告投放;一些超市购物小票乃至银行自助排队票据上也不时有广告浮现。据报道,2016年全国铁路客票票面广告项目全面启动公开招商,共涉及17个铁路局,若招商全部成功,今年预计发售“广告火车票”将达22亿张。从这个层面来说,快递包裹贴广告其实是步人后尘。

  虽然说邮政业相关标准对快递封装用品的封套、包装箱、包装袋都有“任何部位不能印有经营性质的广告”的要求,但这并非强制标准,而是推荐性标准。广告法并无相关禁止性规定,在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下,快递企业显然可以充分开发包裹广告位。或者说,彩票,火车票,邮政EMS,均可在产品“空白”地带发布广告,有什么理由对快递企业说不呢?

  快递包裹贴广告不存在法律障碍,但要认识到,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利益与风险往往相伴而生。看似简单的广告却涉及很多法律关系,隐藏很多法律风险。根据广告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规定,广告发布者和经营者必须严格依法制作、发布广告,不能侵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虚假广告。违规者,不仅面临数额不菲的行政处罚,还可能就消费者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可见,快递包裹广告面积不大,责任却不小。尤其是,快递传播速度快,辐射人群多,涵盖地域广,应是仅次于互联网和电视的广告载体。一旦登载了违规广告,便可能迅速扩散。

  快递包裹一定程度上就是快递企业的形象和面子,企业在充分挖掘自身潜能,提升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的同时,千万不能掉以轻心,对广告内容放任不管。有必要强化监管力度,把好广告质量关,不降低快递投递效率,不让污染视听的违规广告侵害消费者权利。或者赋予寄件人选择权,充分考虑寄件人、收件人的消费体验。只有这样,才能让快递企业、广告主、寄件人、收件人共享这一新颖广告模式带来的收益。

原标题:快递包裹贴广告要当心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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