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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水运出海北线通道船闸改建工程(古顶船闸)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信息

时间:2017-08-06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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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水运出海北线通道船闸改建工程(古顶船闸)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信息

西南水运出海北线通道船闸改建工程(古顶船闸)目前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4年修订),《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评基本信息进行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1     项目基本情况

拟建西南水运出海北线通道船闸改建工程(古顶船闸)位于柳州市融水县古顶水电站坝址左岸,建设规模按500吨级船闸(兼顾1000吨级单船)建设,船闸有效尺度为190×23×4.8m(长×宽×门槛水深)。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船闸工程、配套工程(航标工程、桥梁工程、船闸管理所、给排水、通信)等。

拟建二线船闸分别位于枢纽左岸和右岸设置2个闸位方案比选,方案一(左岸方案)在通航条件、船闸管理、水环境影响和征地拆迁影响方面均优于方案二(右岸方案)。本评价在综合工程、环境因素比选后,推荐采用方案一(左岸方案),与项目工可推荐方案一致。

2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2.1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影响范围内未发现国家及地方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分布,未发现国家及地方野生保护植物及名木分布,发现有3株古树分布,未在占地区。

项目评价范围内未发现鱼类产卵场、索饵场,有越冬场1处,即古顶潭鱼类越冬场,未在占地区。评价区可能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花鳗鲡和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鱼类)名录的7种鱼类(赤魟、鯮、暗色唇鲮、乌原鲤、长臀鮠等)出现。

2.2 大气和声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评价区敏感点包括船闸区、引道两侧、施工便道两侧、施工生产辅助区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点,项目评价范围内声环境及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共计4处,均为村庄。

2.3 水环境保护目标

本次评价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船闸所在的融江,水质目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经调查,项目评价范围内未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距项目最近的集中式水源地是位于项目下游引航道末端下游约17.6公里处的和睦镇乡镇集中式水源取水口。

3     工程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3.1 生态环境

3.1.1环境质量现状

1、水生生态

评价区江段共发现浮游植物7门64属,其中蓝藻门7属,占总种数的10.94%;绿藻门有26属,占总种数的40.62%;硅藻门19属,占总种数的29.69%;裸藻门4属,占总种数的6.25%;甲藻门4属,占总种数的6.25%;金藻门3属,占总种数的4.69%;红藻门1属,占总种数的1.56%。评价江段共发现浮游动物4类17科34属45种,其中原生动物5科7属10种,轮虫7科18属24种,枝角类3科5属7种,桡足类2科4属4种。江段暂未检出已被明确列入保护名录和地方特有种的底栖动物物种。评价区江段岸边的挺水植物主要有喜旱莲子草、水蓼。评价江段共有鱼类149种,隶属于9目20科16亚科90属,评价区有3种为洄游鱼类:赤魟为溯河产卵洄游种类,日本鳗鲡、花鳗鲡为降河产卵洄游种类。

评价区的洄游鱼类花鳗鲡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列入《中国物种红色名录》名录的鱼类7种,分别是赤魟(濒危等级:濒危)花鳗鲡(濒危等级:濒危)、单纹似鳡(濒危等级:易危),叶结鱼(濒危等级:易危),唇鲮(濒危等级:易危),乌原鲤(濒危等级:易危),长臀鮠(濒危等级:易危)。

项目评价范围内未发现鱼类产卵场、索饵场,有越冬场1处,即古顶潭鱼类越冬场。古顶潭鱼类越冬场位于下游引航道末端约5.1km处融江左岸。项目评价江段内无渔业养殖区分布,也不涉及渔业养殖规划区。

2、陆生生态

项目评价范围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生态敏感区分布

拟建项目区域现已无原生植被分布,现有植被以栽培植被占主体,自然植被均为次生性,主要为草丛。工程评价范围区域内主要植被类型为暖性针叶林、热性竹林、灌草丛及农田作物。暖性针叶林植被主要物种为马尾松,热性竹林植被主要物种为撑高竹、青皮竹,灌草丛植被主要物种为飞蓬、淡竹叶、铁芒箕、鬼针草、银合欢等。栽培植被主要有杉木、尾叶桉及甘蔗、蔬菜等农作物。

评价范围内未发现国家级、自治区级野生重点保护植物与地方特有植物分布,也无名木分布。评价区发现古树3株,均不在占地区。

评价区内未发现珍稀濒危保护野生动物分布,也无国家级或自治区级野生重点保护动物。区域多为适生于人类活动影响的各种常见两栖、爬行类、鸟类及小型兽类等动物,如家燕、麻雀、家鼠等。

3.1.2环境影响分析

1、水生生态影响

施工期对浮游植物的不利影响时暂时的、局部的,且这种不利影响在施工期结束后是可消除的,工程结束后受影响河段浮游植物的数量可很快恢复到原有水平。工程施工期在施工区间生活的底栖动物造成一定的损害,但影响会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

工程施工范围受影响水域较小,且涉水施工较短,施工期间在做好废水、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处理情况下,对水生维管束植物产生的不良影响较小。短期、局部的炸礁工程对鱼类的伤害是有限的,且炸礁作业完成后其影响也随之消失。

越冬场位于下游引航道疏浚最近距离约5.1km,疏浚炸礁产生的悬浮物会对其有影响,但影响程度较小。

2、工程施工造成的区域景观生态格局变化,将对评价范围自然体系产生一定的影响,但通过工程涉及区自然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以及施工完成后进行的绿化工程,在工程运行一段时间后,工程影响区景观生态体系的性质和功能将得到恢复。

项目建设占地耕地,会使耕地数量变少,使项目所在区域村庄耕地面积下降,这将给沿线农业生产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由于工程影响、损失的植被比例较小,施工期间将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工程完工后将对施工临时用地进行植被恢复,可在一定程度上减缓工程施工占地对植被的不利影响。

受保护古树均不在船闸占地区内,项目建设不会对其造成直接的不利影响。

3、本工程实施后动物生境类型仍以林地为主,其次为耕园地,工程施工占地对动物生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动物生境格局,更不会造成物种消失。

4、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设置的1处弃渣场不涉及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及森林公园等敏感区域,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选址基本合理。

3.1.3环境保护措施

1、严格按照施工边界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扩大施工范围。

2、加强宣传教育,规范施工行为,尽量避免机械噪声对附近保护动物的惊扰以及施工人员捕杀行为。

3、加强施工管理,弃渣场、临时占地、施工营地按水土保持方案做好相关措施,并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4、水下爆破和疏浚等涉水施工尽量避开鱼类的繁殖季节(4~7月),优化施工方案,以避免和减小水下施工活动对鱼类的影响。

5、评价区内引航道北岸有古树3株,均不在工程征地范围内,采取挂牌保护措施即可。

6、古顶水利枢纽对区域鱼类资源的保护和补偿,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增殖放流方案,拟建船闸工程基本在陆地开挖形成,对河道自然生态环境改变不大,项目营运对水生生态系统的影响较小,现有古顶水利枢纽对鱼类资源补偿方案完全能满足区域生态资源保护要求。

3.2 环境空气

3.2.1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船闸区周边均无工业企业分布,水电站坝址南北两岸有多处村屯分布,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村民生产生活废弃排放等。

通过对3处监测点位连续7日监测可见,监测因子NO2、SO2 24小时值及1小时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TSP、PM1024小时均值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3.2.2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空气污染主要来源于碎石加工、施工开挖、混凝土拌合、机械排放的废弃和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和扬尘等面源污染。

根据类比分析拟建工程施工期间机械尾气排放对区域空气环境影响很小。

3.2.3环境保护措施

1、采用湿式作业,爆破前对预爆体表面洒水,湿润表面,爆破后马上进行洒水喷雾,控制粉尘蔓延。

2、燃油机械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并加强施工机械的日常修护保养。

3、优化施工生产辅助区布置及施工工艺,尽量将砂石料加工系统、混凝土拌和系统、粉状材料堆放场设置在远离居民点一侧;砂石骨料加工优先采用湿式破碎的低尘工艺,降低粗破生产时产生的粉尘;混凝土拌和系统尽量采用成套封闭式拌合楼进行生产,水泥和粉状材料运输采用封闭运输。

4、粉状材料采用密闭式运输;施工临时道路及施工利用的当地现有公路等地点(段)进行洒水降尘。

5、对施工人员实施个人防护,如佩带防尘口罩、防尘眼睛和防尘帽等。

3.3 声环境

3.3.1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共设置了2处噪声监测点,监测结果显示:老寨和岭坪两处代表性敏感点现状声环境质量较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3.3.2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影响

在昼间,单机施工机械噪声最大在离施工作业点67m之外;多种机械同时施工,其叠加影响在离施工作业78m之外,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

在夜间,若对施工机械不作限制要求,机械单机噪声最大可在360m处达到55dB(A);当多种机械同时施工时,其叠加影响在离施工作业点415m之外才能降55dB(A)以下。

施工机械噪声对各敏感点的贡献值为34.5-60.5dB(A)之间,距船闸施工点较远的高沙村屯昼夜声环境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距船闸施工区较近的岭坪村屯,其昼夜声环境均出现超2类标准情况;其他敏感点声环境昼间均达标、夜间超2类标准。

工程实施爆破作业瞬间,爆破附近的敏感点的震动速度满足《爆破安全规程》(GB6722-1986)中规定的安全速度要求。

挖泥船施工最大影响距离在50m左右,本工程水下疏浚作业点位于上、下引航道口及施工预留围堤处,各敏感目标距离疏浚施工作业点的距离均在50m以上,且水下疏浚作业一般安排在白天进行,因此挖泥船施工对项目周边不会造成明显的噪声污染影响。

2、营运期影响

本工程距离船闸最近的敏感点为岭坪屯,进出闸船舶噪声对该敏感建筑将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经预测,至运营远期,引航道行船发动机噪声对岸侧的敏感点声环境影响不大,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要求。

3.3.3环境保护措施

1、工程施工噪声主要受影响对象为场内施工人员,可采取配备使用耳塞、耳罩、防声头盔等个人防护措施进行保护。

2、严格组织和控制施工时间,避免高噪声机械在夜间施工。

3、建议在工程区域附近较大影响的村路边设标志牌,限速和禁止鸣笛。

4、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船舶的管理,对船机设备噪声达不到船检要求的船舶应禁止其进入本航道从事运输活动,以便尽量减少船舶交通噪声对航道沿线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

3.4 水环境

3.4.1水环境现状

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距项目船闸最近的集中式水源地是位于项目引航道末端下游约17.6km处的和睦镇乡镇集中式水源取水口。

项目区融江水环境现状污染源主要有上下游沿江两岸农村居民的生活污水排放,及两岸农业面源污染。

融江S1、S2、S3三处水质监测断面监测指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S4监测断面监测指标满足Ⅱ类水质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总氮、粪大肠菌群指标出现超标。

3.4.2环境影响分析

1、水文影响

项目施工期导流均由现状古顶枢纽的泄水闸及厂房导流,施工导流不影响古顶枢纽正常发电,工程施工期不会造成河段径流发生改变。船闸运营后对古顶枢纽运行水位并无影响。

2、施工期影响

项目施工生产废水包括基坑废水、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机械冲洗废水及施工生活污水,其中排放量较大的是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及基坑废水,如直接排放,会增加水体中的悬浮物浓度。

此外,水下施工也会造成局部水体中悬浮物浓度增加;生活污水由施工人员在日常生活中产生,如果直接排放,会对局部河段水质造成污染。

桥梁施工在陆地范围,不会对水体直接造成扰动,施工不对水环境造成影响。

2、营运期影响

本项目为船闸项目,只供过往船只通行,不接收过往船舶的舱底油污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项目区营运期污水为船闸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影响因子主要为COD、BOD5和NH3-N等。

此外,随着二线船闸建成运行后,古顶水利枢纽船闸的通航能力增强,过旺船闸增多,调度管理难度增大,过闸船舶发生碰撞甚至出现沉船的可能性,将增大水质污染的风险。

3.4.3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场地砂石骨料加工系统冲洗废水采用混凝沉淀法,

(2)本工程基坑排水主要由降水、渗水、混凝土浇筑及养护水、地下设施开挖排水组成,基坑废水采用沉淀处理后回用。

(3)采用施工过程控制、清洁生产的方案进行含油污水的控制。

(4)施工船舶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控制船舶污染物的排放,船舶的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需经船舶安装的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到指定区域排放,或由海事部门认可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收集处理。

(5)本项目工作人员生活污水通过设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排放

3.5 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项目为船闸项目,只供过往船只通行,不接收过往船舶产生的生活垃圾。船闸区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工作人员生活垃圾。

拟在船闸管理所设置垃圾收集桶,工作人员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和睦镇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置。

3.6 环境风险分析

1、加强对船舶,尤其是危险品运输船舶的日常管理,杜绝事故隐患。

2、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严格按操作规范进行操作,加强操作人员管理和教育,杜绝违规操作现象发生。

3、船闸应配备围油栏、收油机、吸油材料、消油剂、储油罐等应急设备。

4、针对船舶碰撞溢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纳入当地应急计划管理。

4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评价采用网络、建设地点布告等方式进行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在工程涉及的沿线村镇进行了现场公众参与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沿线群众均表示支持项目建设,并提出在施工期做好防尘、降噪措施,尽量避免对沿线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不利影响。

项目业主承诺将督促施工单位在建设期间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做到文明施工,并将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落实到位,以切实保护沿线居民的生活环境。

5     评价总结论

项目建设未涉及无法避让的重大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发生于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和生态的影响,运营期的影响主要为引航道船舶噪声和生活污水排放等影响,建设单位应按照本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加强施工队伍的环境保护教育,严格管理,文明施工;工程承包商在签定承接合同中应有明确条款,对施工期采取的防治措施落实予以承诺,尽可能减少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项目营运后社会经济效益明显。在评价提出环保措施、环保投资有效落实的情况下,建设和营运不对沿线环境造成大的不利影响,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6、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如需了解报告书详细内容,请您在公示期内,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型式,向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咨询。

7、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工程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工程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对工程的总体态度,以及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8、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请您在公示期内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方式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项目单位:柳州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蒋工

评价机构名称: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电话: 0771-2796015     传真:0771-2311629    联系人:郑工   联系地址:南宁市高新二路6  邮箱:152093584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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