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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拆迁致人伤残,恣意妄为规避买单!
--事发湖南株洲,被指故意伤害谁担责?
2017年8月18日上午8:30分,一支由公安、城管、政府工作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约200余人组成的违法强拆队伍,浩浩荡荡的开进了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办事处太阳村雷塘组郭建德的家(此时郭建德及妻子漆美炎被该办事处非法软禁在办公楼征地拆迁指挥部),在丧失人性与道德之下,一栋五层楼另加附设楼为六层的占地面积239.12㎡,总面积为1195.6㎡的房屋夷为平地,一片狼藉。
漆美炎嗔怒地告诉记者,在强拆的过程中,家里所有家什(除少量衣服和简陋家具拿出来之外,其他大件家具、电器、金银首饰、还有现金20余万均不知去向)!
郭建德说,自建经营的“乡土风情农家乐”占地面积为167.94㎡、为提供食客的舒适环境和方便,仅建钢架屋就耗资了40余万。强拆后,补偿费只字未提。
残暴侵权致伤残,泪流满面向谁诉
漆美炎怒发冲冠的说:“我儿媳妇在强拆房屋前一天晚上23点分娩婴儿,儿子(郭佳俊)在医院照料。次日早上8点--8:30分,儿子联系我和我爱人不上,回家拿婴儿的衣服及他自己的换洗衣服。离快到家30--40米左右,刚下‘的士’,其中就有人说,郭建德的崽回家了!蓦然间,二三十人一拥而上,将我儿子团团围住,惨无人道的用灭火器直喷我儿子双眼,接下来就是一顿暴打,致左脚大腿骨全部断裂。经司法鉴定为轻伤(附:鉴定书)!”说到此,漆美炎潸然泪下,泪洒衣裳。
此恶性侵权发生后,郭建德据实向该市信访机构乃至更高层反应,然而如泥牛入海,杳无音信。
郭建德气愤填膺地说,儿子被打残之后,还只住了几天院,办事处就催赶紧出院!医生告诉我,“你儿子必须每月要来复查一次,否则后果难料”!在我们强烈要求之下,住院治疗延续了两个多月。至目前为止,我儿子的身体恢复状况不予乐观,因气候变化时疼痛难忍,大汗淋漓!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郭建德说,在非法拘禁时,由于怼怒产生了情绪,竟四肢被捆,嘴巴被胶带严实。这就是我们办事处的“执政为民”啊!此时此刻的郭建德在伤心欲绝中已是泪水滂沱。
违心签息访,悚詟背后实无奈
“房屋被强拆后,生活无着落。办事处的工作人员石治国曾多次对我进行威胁恐吓:‘如果你不签《息访息诉协议书》,那你房屋补偿费就不会给你,否则你将要承担强拆费用,还要倒出资给政府’!迫于公权力的无奈,只好违心签下了这份所谓的霸王《息访息诉协议书》”。郭建德颓丧消沉的说。
凶手逍遥法外,执法纵风止燎
漆美炎告诉记者,我儿子经司法鉴定为轻伤后,要求公安机关抓捕凶手,但至今仍是延宕拖拉,置若罔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明确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学聚焦:如果暴力强拆过程中强行非法闯入他人住宅的,非法侵入住宅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如果暴力强拆过程中限制他人自由,非法拘禁罪 。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如果暴力强拆过程中非法破坏他人财物的,故意毁坏财物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形形色色的强拆,少不了当地政府主要领导的影子;更是少不了乱作为、反作为的公安机关的参入,还有那一股社会闲散人员臭名昭著的力量,以及所谓“综合执法”城管的耀武扬威!
萧规曹随,动辄必咎。此乃推进依法治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和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的必然之趋。
重拳出击,猛药治疴,严厉打击暴力强拆,亦是民心所向、维稳之基、治国之本。这条路虽艰难卓绝,却任重而道远!
记者:
强拆现场,暴露出当地政府反作为!
黑云压城,政治生态腐蚀怠尽。
强拆后,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必将责有攸归!
惨不忍睹!梼杌之人无恶不作。
十恶不赦!对任意侵犯人身权益者必须受到正义的审判。
铁证如山,舌战群儒!
奇葩协议,欲盖弥彰。
伤情鉴定为轻伤一级。
凶手逍遥法外,立案敷衍了事!
郭建德喑噁叱咤,谁来为他讨回公道?
众矢之的!不平民愤,社会又何以安宁?!
(图片及资料均由投诉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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