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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一间装配车间内,工人们正在开展生产活动。图/新华社
年关临近,对不少企业而言,又到了迎接各类检查的高峰期。
从以往公开报道的情况看,年底一些基层部门的各类检查给不少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只要相关部门一来检查,企业大概率就要出人接待、准备材料汇报工作。
而在这个过程中,企业接待的人员往往级别还不能“太低”。对不少企业及其负责人而言,年底如若被接待、汇报等事务性工作缠身,难免会给其日常经营带来压力。在当前一些企业普遍面临经营压力的背景下,这样的现象理应引起重视。
必须要明确的是,春节临近,执法部门依法对企业进行安全等层面的检查是必要的。毕竟,确保企业不在春节期间发生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头等大事。但还是要提醒的是,除了必要的安全、环保等检查外,一些不必要的重复性检查其实可以休矣。
毕竟,相较于平时而言,年底各类针对企业的督查检查往往名目繁多、频率较高,且“重留痕、轻实绩”等问题也较为突出,这导致不少企业应接不暇,进一步加重了经营负担。
值得注意的是,不管是消防等安全方面的检查,还是环保、卫生等日常性的检查,都属于不同的部门在分管;同时,省、市、县(区)等不同级别的单位有时也会因为各种因素,或于年底前往企业进行课题调研,或进行相应的检查工作。“多头管理”之下,重复性的执法检查现象较为严重。
试想,对市场主体而言,如若今天这个部门来一下,明天那个部门来一下,层层检查下来,必然会抬升企业的迎检成本和生产成本。尤其是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而言,由于其资金链相对紧张、人手相对紧缺,类似的负担显然会更重。
因此,对各级政府而言,从源头抓起,更好统筹和优化年底各类检查,让企业在年底不要疲于应付各类检查,以至于影响正常经营,显然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
具体而言,除了一些生产危化工产品、污染性较高的重点行业企业外,对于一些中小微企业,是否可以尽量减少除了安全、环保之外非必要检查项目?
与此同时,针对多部门多层级分批次检查等重叠执法情况,相关方面是否可以加大统筹力度,尽量采取联合进企执法等方式,明确执法检查频次,做到检查对象明确和事项精准、标准统一,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效果。
此外,政府相关部门也可以依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相应的检查标准,以达到为企业“减负”的目的:哪些是年底前必须要检查的,哪些是可以提前检查或可以延后的,哪些检查是不必要的,不妨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对于那些“作秀式”“走过场”的形式主义检查内容,更应严加防范。
当然,更要提醒的是,各相关部门在对企业进行相应检查的过程中,针对个别公职人员收取所谓的“过节费”等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的恶劣行为,更要坚决杜绝、严肃惩治。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那些容易“动歪心思”的检查人员。
总而言之,年关临近,别让企业疲于应付各类检查,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题中应有之义。各级各地政府需要明晰的是,打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让政府对市场主体可以做到无事不扰,理应成为各地优化营商环境标准中的“硬杠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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