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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依法治市 建设和谐法治肇庆

时间:2016-04-29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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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柱坚委员(代表民建肇庆市委会)的发言

    自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部署以来,全面依法治国的步伐明显加快。在新形势下,全国上下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我市依法治市的成果也是丰硕的,有目共睹的。2015年9月,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肇庆市获得地方立法权。这对我市来说,是一个历史性的机遇!接着,在10月份,市委、市政府公开选聘9位专家、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市人大常委会也成立了专家库,聘请了61位立法咨询专家。我市政府在立法决策方面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同时依法治市的其他工作也在积极推进。例如,去年我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成绩喜人,2014年10月到2015年10月底,全市219名律师在1547个村居担任法律顾问,累计服务对象55985人次,累计提供法律服务21716件。另外,我市组建的法律宣讲团在2015年多次到怀集等县区的村居、学校开展法律知识宣讲活动,为更多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宣法普法,有效推进依法治市。

    依法治市的收获令人高兴,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上存在一定的程序瑕疵,过于追求速度效率。去年,据我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数据显示, 仅2015年上半年,全市的一审行政案件收案就有183宗,已经快赶上2014年全年的一审行政案件收案数量(214宗)了。突然激增的行政案件数量,其原因之一就是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执法时,为了按时完成任务,执法过程简单粗糙,甚至出现程序违法,处理不当的情况。尤其多发于征地和市建工程。从而引起群众不满,引发不必要的行政纠纷。二是部分市民的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比较淡薄。最为常见的是不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例如行人横穿马路、车辆违规抢道,对公共设施张贴小广告、破坏公物等现象。而商家占道经营,违法摆摊的情形也时有发生。去年在端州区文明路上,曾发生商家面对城管,把桌椅碗筷砸碎,以暴力抗拒执法的事件。一些市民面对城管和工商的执法,多抱有“官欺民”的偏激思想,存在抵抗情绪。相反,部分市民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却多数选择忍耐了事,鲜少以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维护合法权益,导致不法商家的违法成本低,受到的惩戒少,愈加嚣张,形成恶性循环。凡此种种,不利于法治肇庆的建设。

    2016年是法治肇庆建设新五年计划的开始。如何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是实现我市依法治市的关键。这其中,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年—2020年)中明确提到,要“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因此,建议:

    一、以调研事实为基础全面启动市内重点领域的立法工作。

    目前我市拥有了地方立法权,并建立了立法咨询专家库,聘请了法律顾问,一些立法项目如《肇庆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起草准备工作已经展开。进入2016年,市委、市政府应进一步推动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全面启动我市重点领域立法项目。一是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重点抓好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二是提高立法效率。明确立法各阶段的时间节点,有关职能部门应把精力集中在加强调研、重大问题的审核与协调、重要条款及文本的审核上,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立法计划。三是建立规章起草的前期研究制度。围绕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坚持问题导向,做好前期调查研究,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增强立法的执行性、适应性和权威性。四是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拓宽立法听证的范围。加大对立法项目的协调力度,对立法项目中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在基层建立立法联系点,加强立法调研和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工作。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前提下,解决市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完善民生方面的制度保障,使市民真真切切感受到依法治市的优越性。

    二、全市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规范执法,并加强监督。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中提出,“要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因此,一是要从源头抓起,加强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同时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杜绝“临时工”加入执法队伍,保证执法质量。二是在执法监督方面,要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对燃气、水务、环保、食品药品监督等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收集分析近几年来的行政执法数据,查找和整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重点问题。三是要加大个案监督。重点抽查行政执法投诉案件,及时纠正行政执法部门存在的问题。四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实现监督行政执法部门积极行使职能和市民合法利益得到更好维护的双赢。五是选好、用好政府法律顾问,要把政府法律顾问资源充分利用好,更多倾听、尊重、研究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遇到问题深入与专家顾问沟通,并把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延伸到各级政府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鼓励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向社会购买法律服务,避免法律顾问制度成为“摆花瓶”的形象工程。

    三、进一步做好“法律顾问进村居、进工会”工作,丰富开展法律宣讲团活动。

    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方面,要强化思想认识,指导律师积极履责。司法行政机关应组织广大律师认真学习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政策文件,履行好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多项职责。同时进一步细化村居法律顾问各项工作制度,制定提升法律顾问工作质量的具体工作方案,加大对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律师、律师事务所的指导和培训,提高其工作效率。在“工会律师团进工会”工作方面,我市总工会已在2015年年底聘请律师团担任企业工会法律顾问,每名律师结对2—3家企业,从今年起,为企业工会开展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帮助企业审查完善企业规章制度,提供法律援助等服务。工会、司法行政机关、律师要加强协调配合,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在法律宣讲团活动方面,我市政法委、市司法局组建的百人“法律宣讲团”,在新的一年,除了完善细化法律宣讲团的工作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策法律宣讲活动以外,还可以联合各县(市、区)的法律宣讲团,相互借鉴成功经验,相互配合,到较大的村居、学校进行宣讲,加强宣讲效果,发挥“1+1>2”的良好作用。要推广“进村居”工作的成效和经验,进一步把律师“进村居”、“进工会”延伸到“进学校”、“进医院”、“进妇联”等各个社会阶层,让民众感受法律这个保护神无处不在。

    四、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力度。

    一是加大在公共场所投放法律小知识宣传广告的力度。在公交车上的电子电视、大型商场的电子显示屏、道路的宣传壁画等等载体上,都可以投放有关日常生活的法律小知识广告和标语,让市民能随时随地感受法律,培养法治意识。二是重视电视节目、报纸传媒的宣传作用。我市的电视、报纸等新闻传媒要加大法律宣传工作,多报道日常民生的维权事例和各单位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加大宣传的同时,适当考虑民众的接受能力,尽量使用大众化、贴近日常生活的语言、事例,增强趣味性、可读性。如此才能充分发挥新闻传媒法制宣传的作用。三是要积极开展普法、送法、讲法大赛,以网络、微信、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进行各种法律知识宣传竞赛,用“以案说法”、“法律竞猜”、“新法知多少”等栏目吸引市民参与普法宣传,自觉接受法律熏陶,让大家都积极传播法律、懂法用法,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2016年是法治肇庆的新开始,依法治市不仅仅是决策者们的责任,也是你我的责任。全民参与才是法治肇庆的唯一捷径。只要循序渐进,踏实开展,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广泛凝聚发展法治的强大合力,通过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以及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把法律法治深耕,只等来年,定能收获法治肇庆丰硕的果实!

(发言者系市政协委员,广东赛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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