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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普法:从关键少数推及大众多数(图)-行政视界-维权频道-中工网

时间:2016-05-04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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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张德江委员长主持会议。 新华社记者 谢环驰 摄

  从“一五”到“六五”,我国的全民普法已走过整整三十年历程。三十年中,法治的声音由小而大,时至今日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均能听到回响。这反映出,全民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社会管理的法治水平显著提高,普法成效有目共睹。

  2016年4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在此之前,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七五”普法规划。

  相较于“六五”而言,“七五”普法决议重申了领导干部这个既是普法者又是被普法者的关键少数群体,强调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同时指出,全民普法要精准有效,引导人们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

  关键少数—— 领导干部应带头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讨论“七五”普法决议时,一则媒体宣传的县长走基层故事引起了众人的关注。大概意思是:一名县长在乡村扶贫济困时现场办公,要求再拨付款项为某村兴修水利,相关部门接到指示后特事特办,三天后拨款到位。

  “领导干部关心群众疾苦当然是好事,应该大力宣传。可问题是,县财政的钱怎么花是定好的,怎么能说加就加呢?”一位委员笑着说,关键还是干部头脑里没有法治这根弦。

  吴晓灵委员认为,依法行政是法治宣传教育最有效的实践,“领导干部要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改进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做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

  “领导干部如果法治观念强,在工作中能够时刻做到遵法、依法办事,本身就是对法治很好的宣传,对普法就会有重要推动作用;反之,如果有领导干部不重视法治甚至不依法办事,那么对普法的破坏作用是巨大的,而且级别越高,破坏性越大。”韩晓武委员一针见血地指出,普法对象的重中之重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群体。

  在欧阳淞委员看来,对领导干部的普法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关键,也是普法工作目前的一个短板。一些领导干部不时触碰法律底线,这和他们的思想意识有关系,也与普法不到位有很大关系。因此,应当把普法工作落实到公务员招考、领导干部培训和干部选拔任用等各个环节,使领导干部真正成为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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