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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典型引领 凝聚法治力量

时间:2016-05-12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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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今年年初,城厢区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钟丽华被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联合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这是我市法院干警首次获此殊荣。全市法院系统掀起了学习钟丽华同志先进事迹的热潮,营造比学赶超、见贤思齐、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日前,全市法院学习钟丽华同志先进事迹座谈会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苏建平讲话,“全国模范法官”钟丽华发言,10位基层法院工作人员作学习交流,现予摘登。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苏建平

发挥榜样力量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钟丽华同志是近年来我市法院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要求,为民司法、公正司法中涌现出的先模代表。她的身上充分体现共产党员的优良传统,集中展现了新时期法院干警的良好精神风貌。深入开展向钟丽华同志学习活动对促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要准确把握向钟丽华同志学习的重要意义。人生需要信仰驱动,社会需要典型引领,一个典型就是一面旗帜。学习钟丽华同志先进事迹,就是要进一步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集聚、辐射效应,在全市法院带头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起推进莆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要推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学习钟丽华同志先进事迹,重在学习其精神实质,形成你追我干的良好局面。要着力发挥“领”的作用,让广大干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成为常驻干警心中的“偶像”;要着力发挥“赶”的动力,教育引导干警见贤思齐,与先进典型比信仰信念、比奉献担当、比司法作风、比纪律规矩、比廉洁自律,争当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力军”“火炬手”。

要迅速掀起学习钟丽华同志先进事迹的热潮。把开展向钟丽华同志学习活动与“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执法办案、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结合起来,与开展向邹碧华、詹红荔、黄志丽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结合起来,努力营造人人干事创业、人人均可出彩成才的良好氛围,切实引导广大干警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本职、推进执法办案的精神动力。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我们要以钟丽华同志的崇高精神为指引,振奋精神,敬业奉献,改革创新,不断推动法院各项工作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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