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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法治堡垒唱响和谐基调

时间:2017-05-21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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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筑牢法治堡垒唱响和谐基调)


□张明余

皖北磬乡,千年名县灵璧,钟灵毓秀,人杰地灵。这里是奇石之乡、钟馗故里、垓下之战古战场,素有“奇石虞姬钟馗画,一奇一美一神,三宝甲天下”之美誉,先后被评为“首批全国旅游文化典范基地”、“中国最美观光旅游名县”、“中国十大文化特色旅游名县”等称号,荣膺第十八届、十九届、二十届亚洲旅游业金旅奖,入选“大中华区最具魅力特色旅游目的地”名单。灵璧县是中国观赏石之乡、中国观赏石多功能综合展销基地、“中国民间艺术(钟馗画)之乡”,灵璧石被乾隆皇帝御封为“天下第一石”。

厚重的历史,灿烂的文化,孕育出灵璧人敢想敢干的性格。特别是在如今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激情澎湃的大建设中,灵璧县司法局和着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强劲节拍,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按照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充分念好“精、实、大、细”四字经,为建设生态灵璧、诚信灵璧、平安灵璧、和谐灵璧、富裕灵璧、魅力灵璧“六型县城”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做“精”法治宣传 营造育民氛围

“奉法者强则国强。 ”2016年“七五”普法以来,灵璧县司法局作为普法牵头单位,按照“体现上级精神、形成灵璧特色”的工作思路,根据不同人群,精心组织,分类指导,努力营造育民氛围。

抓住龙头,大力实施法律进机关“素质工程”。县委、县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坚持集体学法制度,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各地各部门普遍建立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同时,县法宣办指导县人社局在全县范围开展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内容包括《公务员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机关公务员纪律处分条例》等,指导县委组织部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参加安徽省干部在线教育学习活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迈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抓紧源头,大力实施法律进校园“基础工程”。积极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努力构建以学校教育为主渠道、家庭教育为基础、社会教育为依托的“三位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校水平。同时,县司法、教育、关工委等部门还在广大中小学广泛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五老”人员进校专题法治讲座、模拟法庭、学法征文等各类学法实践活动,并开展以宣传有关法律与心理健康常识为主题的“心理咨询师助阵青少年普法1+1”专题活动。目前已成功举办各类专题活动20余场次,受教育学生2万余人,在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方面,收到良好的效果。

抓牢大头,大力实施法律进乡村(社区)“暖心工程” 。一是继续加强村(居)民法治学校建设,促进农村学法经常化。二是启动青年律师担任村(社区)法治副主任选派活动,目前该县选派了8名青年律师分别担任向阳官庄村、灵城滨河社区、南姚社区、开发区西集社区、刘尧社区、东关社区、罗河社区、朱集乡苗河村法治副主任,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服务。三是利用村(社区)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农技服务中心及文化大户等阵地,切实开展适用性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把法治宣传主动融入到科技推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中。四是结合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以“法律进乡村,共建新农村”为主题的法律服务机构结对帮扶新农村普法示范村活动,通过结对子、抓共建,做到依实情、出实招、办实事,促进法律进乡村取得实效。

休闲有法治广场、出行有法治标语、电视有法治画面、电台有法治声音、报纸有法治专版、网络有法治宣传……据灵璧县司法局局长朱荣涛介绍,“七五”普法以来,灵璧县在抓好“法律六进”的同时,注重抓载体建设,积极探索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发展。

发掘传统载体潜力。县司法局、县法宣办和县电视台联合策划的《法治视界》栏目在灵璧县电视台3套播出。该栏目以真实、具体的案例,通过法官、律师通俗、简洁的语言,对案件中的情理、法理进行解读的方式,传播法治知识,弘扬法治精神,节目开播以来,受到群众的广泛关注和好评。

发挥新兴载体作用。积极探索“互联网+法治宣传”新媒体普法模式,将“灵璧”官方微博入驻“今日头条”和“一点资讯”客户端,不断拓展新兴媒体普法途径,扩大普法宣传受众面。另外,全县各地、各单位还都开通了微信、微博、QQ群、电子邮箱等法治宣传新形式。目前全县各单位共开通微博33个、微信群16个、QQ群43个。

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坚持寓法治宣传教育于文化之中,充分发挥法治文化教化和熏陶作用。各单位通过建立“交通法治文化园地”、“计生法治文化长廊”、“司法法治文化长廊”、“龙山法治广场”、“虞姬社区法治文化园”,开展“千场电影近乡村”、“百场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将部门法治文化建设、地方法治文化建设、行业法治文化建设集聚起来,打造成为法治文化名片。另外,朱荣涛局长还告诉记者,钟馗文化是灵璧“三元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钟馗画自唐宋至今长盛不衰,被誉为“神州一绝”,今年他们还将积极谋划“钟馗文化”与法治文化的有机结合,不断提升法治文化品位,让130多万灵璧人民共享法治文化成果。

做“实”社区矫正 强化安民保障

“破罐子破摔,是社区矫正对象的一大顽疾。 ”灵璧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大队长刘孝木介绍说,“只有帮之以情,导之以理,矫之以法,下细功夫、慢功夫、长功夫,才能收到疗效。 ”

李某是下楼镇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曾因抢劫罪被判入狱。2016年因患有疾病,李某获保外就医,转入社区服刑。随着服刑环境的宽松,李某小错不断,生活态度消沉散漫。

下楼司法所所长在严格依法纠正李某不良行为的同时,还与李某结成帮教对子,实施“一对一”的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正工作,给他讲生命的意义、生存的道理、生活的法则,还亲自带他参加社区服务活动,让他在服务社会中体验人生的价值。

近来,李某见司法所的干警不仅没有对自己另眼相看,还把自己当作兄弟照顾有加,人开始变得开朗起来,每个星期自觉到社区服务站参加公益活动,有了收入还主动资助比他困难的人群。

面对社区矫正这一新课题,近年来灵璧县司法局始终坚持矫正安全与矫正质量一起抓、专业力量与辅助力量一起上、常态手段与信息监管一起用,走出一条良性发展之路。

构建实战平台,推行“集约化”操作。司法所是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承担者。但在实际操作中,司法所人少事多,社区矫正许多工作难以落实。为解决这个难题,灵璧县司法局下决心建设县社区矫正中心,充分利用这个“实战平台”,将调查评估、报到登记、信息采集、集中教育等大量工作纳入中心,实行“集约化”操作管理。如今,在灵璧形成了县社区矫正中心与司法所各有侧重、互为补充的工作格局。

充实工作力量,打造“专业化”队伍。社区矫正是一项严肃的刑罚执行制度,必须专业人干专业事。经县编委批准,灵璧县司法局设立了社区矫正大队,同时,充分使用政法专项编制,通过公务员招考、政法干警定向招录等形式,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另外,加强执法辅助力量建设,目前全县共有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700多人,其中包含老教师、老党员、老法官等一批优秀人才。形成了以执法工作者为核心、专职社会工作者为辅助、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强化科技支撑,运用“信息化”引领。在开放的社区内实施矫正管理,运用人防手段远远无法满足工作需要。因此灵璧县司法局结合实际,全面推进网上教育、网上监管、网上执法、网上监督的全网工作模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手段,不间断地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网上教育和视频点验;利用手机定位管理系统科技优势,对定位的每一个社区服刑人员,实施每日定位、每月通报、重要时期重点检查等措施,安排专人负责记录社区服刑人员活动轨迹和行动方向,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灵璧县司法局局长朱荣涛告诉记者:“通过GPS手机对服刑人员实行定位监控,可以准确掌握他们的活动轨迹,一旦越界,系统就会响起警报,同时给定位手机发送警告信息,犹如给社区服刑人员设了一道电子围墙,将他们牢牢控制在监管视线之内。 ”

据统计,截至目前,经灵璧县司法局奖惩委员会决定给予警告76人,建议撤销缓刑1人,裁定1人,建议暂予监外执行收监2人,裁定2人,收监执行1人,追逃5人。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动态可查、轨迹可控、全程监管的目标。

做“大”法律援助 拓展助民渠道

“没有法律援助,像我们这些文化少、没钱没权的农民工,正常的合法权益恐怕都受不到保护,更不用说能拿到这么多的赔偿金了。 ”韦集镇丁李村的丁某感慨地说道。丁某曾是一家企业的员工,后来遭遇解雇,他多次要求单位给予补办各项社会保险,但均遭拒绝。因为身体残疾,行动不便,他只能到村法律联络员处寻求帮助。

案情很快传送到县法律援助中心,该中心立即安排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为他办理法律援助,经过法援律师的努力,丁某终于拿到了自己的补偿金。

丁某的成功维权只是灵璧县法律援助中心援助的众多案件之一。

为了能让更广大的人民群众了解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让弱势群体求助有门,维权有路,灵璧县司法局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终端和核心,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县、乡镇(单位)、村(社区)“三级”组织网络服务体系,明确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使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咨询和申请能及时就近得到受理。

据该中心主任胡居彦介绍,在健全法律援助“三级”服务体系的同时,灵璧县法律援助中心还不断降低门槛、扩大援助范围,将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纳入了法律援助补充事项,将农民工、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未成年人等列为重点援助对象,针对其不同特点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

您好,我是灵璧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您于2016年8月11日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现向您做一下电话回访。请问承办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向您收取或者索要财物的行为吗?受援人:没有。您对承办人的工作态度满意吗?受援人:满意。

这是日前记者在灵璧县法律援助中心看到的一幕。

“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我们在完成计划任务的基础上,高度重视案件的质量,力争达到办案零收费、服务零距离、群众零投诉。 ”灵璧县司法局局长朱荣涛介绍说。

正是在这一理念的指导下,灵璧县法律援助中心采取多项措施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切实为困难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

在案件指派上实行“点援制”和分类指派,激励办案人员的责任心,确保办案人员业务素质过硬。在民事援助案件中,全面实行“点援制”,由受援人在了解法律援助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特长和职业特点等基础上,挑选更为自己信得过的人员担任代理人。在刑事援助案件中,实行分类受理指派,对受理的重大、疑难案件,指派具有三年以上刑事辩护执业经历的律师承办;对一般案件根据案件类型,针对性地指派熟悉相关类型案件的律师承办。

在案件办理阶段,建立常态化跟踪监督机制。案件指派后,援助中心确定专人负责跟踪办案动态。中心要求承办人员分阶段报告案件进度情况,监督承办人员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的阶段性工作,掌握案件推进情况。援助中心人员发放印有投诉电话的《法律援助廉洁告知书》,同时告知受援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对承办人员的服务态度和行为进行监督,及时反馈意见。对案件办理不及时的,马上下达督办通知,对办案不力律师事务所和个人,实行现场督导,及时拿出解决方案。对有较大社会影响、疑难的案件,派专人旁听庭审,全面了解承办人员庭前准备是否充分及能否严格履行受委托人的职责。“为困者开辟绿洲,为弱者筑起长城”。这样的梦想在灵璧正逐渐走向现实。据统计,仅2016年,灵璧县法律援助中心就办理各类援助案件1682件,超额完成年初任务的43%。其中刑事案件达26.6%,诉讼案件达83%,社会律师办案达55.8%;案件补贴发放138万余元,支出率达118%,初步实现了由“应援尽援”向“应援优援”的跨越。

做“细”队伍建设 彰显亲民本色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是发挥法治宣传、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职能的关键。好班子才能带活好队伍,好队伍才能创造好业绩。作为一名基层司法局局长,朱荣涛十分清楚这个“管理学”上的因果关系,从上任的第一天起就酝酿如何抓好人的因素这个重点。

基于此,灵璧县司法局党组一班人从优化班子结构入手,坚持学习在先、实干在先、自律在先。不仅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等,还在全局推行“—岗双责”制,连带处罚,层层签订责任状,将领导行为置于干警监督之下,向全局干警提出“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以我为镜,对我监督”的口号,带领领导班子成员唱响了“顾大局、讲团结、比奉献”的主旋律,使班子做到了思想一致,目标一致,步调一致,言行一致,走上了“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实实在在干事”的为官之道,形成了一个带领全系统干警争创一流业绩的强有力的“龙头”。班子成员的表率作用为全局干警树立了榜样,也在全局干警面前树立了权威。全系统广泛开展了“三好班子”、“五好科室”创建,经过全局同志的共同努力,该局实现了全局面貌三个大变样,即队伍建设大变样、工作姿态大变样、工作业绩大变样。全体人员热诚工作,拼搏奉献,受到上级机关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业务精,风气正,干劲足,形象好,是广大人民群众对灵璧县司法局的一致评价。

最是一年春好处。站在新的起点上,灵璧县司法局局长朱荣涛表示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继续秉承服务与创新的工作理念,以一流的窗口、一流的队伍、一流的服务、一流的管理铸就一流的司法行政品牌,为建设“生态灵璧、诚信灵璧、平安灵璧、和谐灵璧、富裕灵璧、魅力灵璧”再添新亮点。

(原标题:筑牢法治堡垒唱响和谐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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