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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职业病危害是指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的对工作人员可能形成职业病的危害因素,而针对工作场所的危害现状进行评价就叫做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与之相关的还有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主要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2年第47号令《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第二十一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一)初次申请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或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换证的;
(二)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
(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按照相关法律规范对作业场所进行检测与评价,识别企业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参见:7种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方法),检测其浓度,结合企业的防护措施、管理制度等现状条件,综合分析其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评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的效果,对存在问题的作业场所提出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的建议。
评价流程:
接受委托→收集资料(包括现场调查)→拟订评价方案→评价方案内审→现场采样/检测→实验室分析→编制评价报告→专家评审→修改报告→专家组长确认→提交报告
现状评价需要提供的资料:
1、建设项目立项文件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及卫生审查认可书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
4、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书
5、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及说明书
6、所有的原辅材料的产品安全数据(MSDS)和产品成分及消耗量
7、总平面布置图
8、车间平面布置图(含设备布置图、设备台数、型号)
9、生产工艺流程图及工艺流程说明
10、防护设施设置情况
11、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情况
12、职业卫生管理台帐
13、职业健康体检报告汇总表
14、试运行期间的一般资料(试运生时间、目前负荷情况、有无发生安全事故和职业卫生中毒和意外事件等)
现状评价标准:
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7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卫法监发[2002]63号)
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9号)
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GBZ/T197-2007
6、《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热线:400-6898-200
联系人:市场部 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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